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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《受台风“格美”影响的国内航班客票特殊处理》的通知

日期:2023-12-11

为做好受台风“格美”影响旅客的服务工作,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行程,特发布我司部分华东国内航班客票的特殊处置方案,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适用范围

适用于2024年7月25日16时(含)前购买,且乘机日期2024年7月25日(含)- 2024年7月26日(含)之间福州、厦门、泉州、温州进出港(含经停)由九元航空承运的国内航班。

二、退改规定

1.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,在原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之前,首次提出变更至九元航空承运的2024年7月31日(含)前同航线航班,免收变更费,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。

2.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,在原航班计划起飞时间之前提出退票,可按非自愿退票规定办理退票,免收取退票手续费。

3.已经办理自愿退票、自愿变更业务的客票,不再补退已收取的费用。

4.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。如旅客要求变更航程或承运人,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。

特此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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